再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64號指出,就《“憲法”》第11條“表現自由”之意涵,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是屬於《“憲法”》第11條“所保障言論自由的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NCC勒令關台根本就是箝制言論自由的違憲之舉。
更何況,目前台灣地下電台的問題甚為嚴重,NCC有積極處理、取締嗎?當然沒有!NCC強調大功率電台頻道是“國家”資產,不能讓商業使用,必須收回,那請問其他頻道,NCC可有照樣處理?沒有!所以NCC根本就是兩套標準!
當年,政府給予部份大功率電台轉型時間,讓這些電台可以降低功率,為什麼如今NCC卻完全不給中廣這2個頻道轉型的機會,就是要如此粗暴的直接消滅呢?民進黨政府到底存的是什麼心,老實說,路人皆知。
NCC說,原民和客家電台,近期將進行工程測試,5月中旬試播,6月中旬正式開播。就讓外界看看,屆時被收回的頻道是不是可以如期使用,就知道NCC有沒有誆人。如果6月份無法正開播,不只中廣,廣大的聽眾更是一定要向NCC討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