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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團參觀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 |
一年多以來,浙江省台辦採取得力措施,整合各方資源,借勢借力,先後建立起浙江省台辦法律顧問制度和全省涉台糾紛月報制度,配合浙江省人大修訂《浙江省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結合“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工作,送法上門,引導台商投訴“不找領導找律師”,“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在推進依法保護台胞合法權益中,浙江省台辦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區分司法與非司法案件,屬於法律範疇,必須用法律方式來解決;對於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引導雙方自主協商;涉及投資爭端行政案件,搭建溝通平台兌現政府承諾。台胞投訴,不管有理沒理,咨詢工作做到位,解釋疏導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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