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個,法律與技術都不排他。比如,維基百科,編一部百科大辭典要花多少錢?現在只要能上網都可以查。國內的百度百科,無數人貢獻,不斷往裡加內容,所有人都可以分享,法律與技術都不排他。
我們討論共享經濟財產權問題的時候要做區分,有兩類排他性。一個基於歷史、文化、傳統的原因,法律上規定是誰的,但對其它人不具有排他性。還有一類討論這個物品本身使用和消費上是否排他。
如果用這個四維空間來討論,跟共享經濟有關的有兩個重點。
第一個重點,第一象限的物品由於技術的變革變成第二象限。這是共享經濟的特點。比如這部車,沒有車鑰匙不能開,法律上是我買的車的一個所有權證。以前的情況是,別人不知道我什麼時候不開車,我不開卻把它閑著,原因是想開的時候可以很方便。出現了可以轉化物品象限的信息技術後,這個技術知道我的車什麼時候不開,誰需要。同時,依賴技術形成一個信用系統,別人用這個車跟我一樣在乎它,等到我會議結束後我的車依然能回到這裡。利用這樣的不排他性來進行交換,是所有共享經濟的重點。
當然,如何從第一象限轉向第二象限,是分享經濟討論得非常熱烈的事情。比如,梳頭髮的梳子是可以共用的,我不用別人可以用,但這個價值太小了,不如每個人都買一把。
第二個重點,很多法律和技術上本來不排他的東西,其實技術上是排他的。比如交通擁堵的問題,無論是滴滴、摩拜,過了一個臨界點就變成了一個城市問題。如果共享太便宜、太方便,共享汽車會增加,自行車會增加,到一定臨界點後,不排他的公共道路就會變成第三象限的東西。很多公共政策的辯論焦點就遇到這個問題。
從邏輯上可以說,如果有共享的汽車就不需要買這麼多車,這個邏輯成立嗎?但是這個邏輯需要經驗的檢驗。北京大學屬於全國人民,那誰都可以來看,這個道理沒有錯,但是誰都來看誰也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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