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2日電/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共享單車運營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註冊用戶超1億人次。圖為北京地鐵5號線天通苑南站附近投放的共享單車。
5月22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徵求意見。
科學定位 鼓勵發展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
《指導意見》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堅持“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範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範發展。各地要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結合城市特點做好慢行交通規劃,統籌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但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有序投放 合理布局
針對車輛投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根據城市特點、公眾出行需求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定位,研究建立車輛投放機制,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
為解決行車和亂停亂放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推進自行車道建設,規範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點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
明確企業主體責任 鼓勵免押金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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