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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夫妻為買房假離婚.妻子拒複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6-13 15: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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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評社北京6月13日電/為規避銀行信用政策和房產限購政策,廣州一男子與結婚7年的妻子“假離婚”,還簽了“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書。孰料妻子假戲真做,不願複婚被起訴。海珠區法院最終判決離婚協議書有效,該男子真的“淨身出戶”了!

  “假離婚”後妻子不肯複婚

  今年47歲的陳亮與小他9歲的劉芳(均為化名)結婚7年,育有一個女兒。據陳亮訴稱,婚後他與劉芳共同購買了佛山某房及廣州某房,均登記在劉芳名下,但屬兩人的夫妻共同財產。

  2015年8月,他與劉芳準備共同購買廣州市南沙某房並支付了訂金及首期房款,但劉芳告訴他,因他個人信用記錄原因造成無法以他名義簽訂購房合同。為此,劉芳要求以“假離婚”的方式規避限購政策來購買該房。次月,兩人辦理離婚手續,並且在民政局簽訂了離婚協議。同月30日,劉芳與開發商簽訂購買該房的合同。

  然而購房後,陳亮多次向劉芳提出辦理複婚手續,但對方一直拖延,直至2016年9月,劉芳明確拒絕複婚,並拒絕返還屬於陳亮所有的財產份額。兩人的《離婚協議書》這樣約定:佛山某房及廣州某房均歸劉芳所有,陳亮自願放棄屬於劉芳名下的財產;女兒由劉芳攜帶撫養,陳亮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

  “購房後我與劉芳共同以家庭收入支付了一年房貸。”陳亮說,離婚手續及離婚協議只是為了規避限購政策,雙方並無離婚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真實意思。2016年9月,陳亮向海珠區法院起訴劉芳,請求法院撤銷《離婚協議書》,變更女兒的撫養權,並確認佛山和廣州兩套房為雙方共同所有。

  判決:確認離婚協議有效

  庭上,陳亮提供了他的征信記錄,主張他因存在未還債務而無法貸款購買“南沙某房”。陳亮提供了離婚後他為雙方居住的房屋繳納電費的票據及兩人合照,主張離婚後兩人仍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陳亮還申請了兩名證人出庭。陳亮的同事陳某稱,其於2016年3月、5月、7月與陳亮和劉芳一起吃過飯,於同年9月與兩人一同旅遊,當時劉芳均以陳亮妻子的身份出席。陳亮的堂妹稱,2016年春節,陳亮和劉芳前往她家吃飯,劉芳的表現與往常相同;親戚中無人知曉兩人已辦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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