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2016年10月,美軍“迪凱特”號驅逐艦在西沙實施“航行自由”時,中國驅逐艦廣州艦和護衛艦洛陽艦對美艦進行識別查證,並予以警告驅離。2016年5月,解放軍更是出動兩架戰鬥機、一架警戒機趕赴相關海域,並由驅逐艦廣州艦、護衛艦綿陽艦和臨汾艦對駛入永暑礁12海里範圍的美國驅逐艦“勞倫斯”號進行識別查證和警告驅離。2015年10月,美軍“拉森”號驅逐艦在進行類似行動時則被我驅逐艦蘭州艦和護衛艦台州艦驅離。
對於美國軍艦多次在南海挑釁的行為,該專家表示,美艦的挑釁行為是有預謀和“有分寸的”,主要是出於政治目的,只是象徵性行為。美艦所謂進入我領海大都是貼著領海線附近航行,時間短暫,一般不會進一步採取其他更有威脅性的行動。中國軍方對其行動企圖早有判斷。
在這種情況下,解放軍當然有能力捍衛國家的主權和安全。專家分析說,中方考慮到中美長遠利益和地區穩定,通常不會在現場使用大動作的逼退、衝撞等武力行動。現場艦機主要是通過伴隨航行、喊話、警告、驅離、拍照取證等行為進行阻止,並將相關證據提供給上級部門,通過中美軍方高層或者外交渠道進行交涉。但他同時強調,美軍屢教不改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派軍艦進入中國領海,此類嚴重侵犯中國主權、威脅中國安全的挑釁行動,嚴重危及雙方一線官兵的安全,也是危及中美軍事安全、引發海空意外事件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