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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右)、中國大陸解放軍退役上將方祖岐(中)和國台辦副主任龍明彪(左)出席6日在南京舉行、由民間團體主辦的“中華民族抗日戰爭史研討會”開幕式。(中央社) |
中評社台北7月9日電/正值僑務員免職風波方興未艾之際,“行政院”日前又通過陸委會提案,未來將嚴格規範涉密高階人員前往中國大陸。
中央網路報今天社評指出,此舉管制人數雖僅千人,但無謂強化敵我意識,勢將使兩岸關係更加惡化。
“僑委會”不久之前才簽報免除兩位前往大陸的僑務委員職務,風波尚未平息;“行政院會”日前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退離職中將以上軍職人員、曾任情報機關首長及曾任機敏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未來前往大陸出席政治性活動將嚴格限制;一旦違反規定,情節重大最重剝奪終身俸,並追繳勳獎章;另外“行政院會”也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涉密退離職人員的出境管制期間,修改為至少三年,洩露“國家”機密者將加重處罰,最重可處十年徒刑。
社評說,毫無疑問,這兩項草案規範的對象雖然也包括高階公務人員,但真正針對的對象是所謂的“退將”。只要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由大陸地區領導人主持的慶典或活動,退休將領及官員都不能參加;即使參加其他活動,也不可以對象徵大陸政權的旗、徽、歌,行禮唱誦或其他類似“妨礙國家尊嚴”的行為。
黨務、軍事、行政機關,不難認定,但中國大陸“以黨領政”,所有非黨政軍的機關團體幾乎都有政治性色彩,如此一來,退將參加任何機關團體舉辦的活動,豈不都有觸法的可能?再說,任何掛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場所,或是演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場合,退休將領及高官難道都要公開抗議才算表達對“國家”效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