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6日電/菲律賓警方最近對3名台灣人以及1名大陸人執行拘捕令,他們去年8月間也曾因分別涉及電信詐騙和毒品案在長灘島被捕。
中央社報道,長灘島所在地卡利波鎮(Kalibo)警方今天在1份報告中說,執法人員昨天下午4時針對30歲胡姓台籍男子、39歲孫姓台籍男子、29歲王姓台籍男子以及1名大陸人執行了拘捕令。
他們被控違反“2002年綜合危險藥物法”第11條,也就是非法持有危險藥物。目前已被關押在卡利波鎮監獄。依據條款,安非他命、鴉片、嗎啡、海洛英等毒品只要持有10公克,即可判處無期徒刑,外加钜額罰款。
地方法院准許4嫌以20萬披索(約新台幣14萬元)交保。他們去年8月22日即曾在長灘島警方的執法行動中被捕。
當時警方佯裝買家逮捕1名企圖販賣安非他命的台灣人,前往他的住所搜索時,又意外發現電話機、筆電、疑似詐騙名冊等物品,一併逮捕屋內16名台灣人及8名大陸人。
根據駐菲代表處的說法,17名台灣人均自稱透過網路求職到長灘島打工渡假,但進一步調查發現,其中15人分別有殺人、毒品、公共危險、恐嚇、搶奪、殺人未遂、偽造文書、妨礙公務等前科,還有人是通緝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