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民進黨要讓馬英九背上一個又一個的司法案件,可能還有“為陳水扁報仇”,“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意涵。而且,要安在馬英九頭上的“罪名”——“教唆殺人”,在刑事犯罪程度上可能比陳水扁的貪賄,還要嚴重得多。
或許,有人會問,台灣地區不是實行“司法獨立”嗎?民進黨當局又如何能操縱司法機關追殺國民黨?其實,從兩件事情中,就可驗證到民進黨當局是以“無形之手”,來操控司法機關及司法官。其一,是本月四日,“司法部”公佈一、二審檢察官升遷名單,當年參與特偵組簽結“三中案”並執筆撰寫相關司法文件的檢察官蔡鴻仁,雖然被譽為桃檢肅貪第一把交椅,在桃園地檢署票選也名列第一名,而“法務部長”邱太三也曾宣稱釋放一審主任圈選權,但卻是在此升遷名單中“名落孫山”。因而引起其他檢察官抱屈,並砲轟邱太三宣稱釋放一審主任圈選權是玩假的。其二是在“司法改革”中,蔡英文提議“終審法官”的任免權,收歸“總統”擁有。這就等於是暗示終審法官在行使終審司法權時,必須迎合蔡英文的“審判意圖”,否則就以“摘掉烏紗帽”的“大刑”侍候。
在此無形壓力之下,必然會有個別司法官難以抵抗得住,當日更有本身就有著某種意識形態的司法官,刻意迎合民進黨當局的“司法意圖”。因此,就有正直的法律界人士指出,從已經公佈的案情看,蔡正元所涉之事並不危害社會治安,對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也沒有構成任何威脅,而且也由於“三中案”已曾經立案偵查多年,所有事證都已翻查過天翻地覆,證人也已“竹筒倒豆子”地倒得個幹乾淨淨,也根本不具“串供”的機會及效力。但台北法院卻仍然裁決羈押禁見,就可見司法官在“綠色壓力”之下,為了自保,而“寧枉勿縱”,或甚至是要迎合上意。
至於安排黑社會角頭翁炳堯以“自首”方式控告馬英九、郭台強教唆他殺害蔡正元,就更是“一桃殺二士”的陰險之計,既要打擊馬英九,又要挑撥洪秀柱、蔡正元團隊與馬英九、吳敦義、朱立倫團隊的關係,將國民黨內訌亂象煽得更凶。另外,由於郭台強是郭台銘的兄弟,因而不排除還有“計中計”,為民進黨當局打擊不聽蔡英文的話,返台投資以拯救她的民調,反而跑到美國投下巨資的郭台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