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要求”,一項也不能“放”掉
巡察效果好不好、震懾作用強不強,關鍵看整改。在推進全覆蓋的同時,北京市紀委把巡察成果運用作為重中之重,力求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意見》明確了三項要求: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要專題報告、嚴肅問責、完善機制;巡察結果作為紀檢監察機關績效考核及紀檢監察幹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巡察結束後,要及時將巡察工作有關情況報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通過建立巡察結果跟蹤機制,避免出現“重結果、輕結果轉化”的不良傾向。
北京市紀委開展的紀檢監察巡察工作,將自我監督與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以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為建設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提供有力保證。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