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老朋友”介紹工程賣人情的同時,李勝榮也不忘結交“新朋友”。
李勝榮與前述古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凱(化名)相識於2007年。當時,陳凱在恩施市做項目。此後,陳凱先後5次分別送給李勝榮現金3000元、金項鏈1條、2012年版中國熊貓普制套裝金幣1套、國鼎聚金寶1件。
據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5年期間,李勝榮利用其擔任恩施市屯堡鄉鄉長、恩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恩施州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71.7萬元和價值近10萬元的黃金飾品、熊貓金幣、購物卡等。
記者注意到,相關現金、禮品等多以拜年、分紅等名義送出,逢年過節、嫁女、喪母等特殊節點,成為李勝榮斂財的主要時間節點。
辦事
收人錢財,替人辦事。
陳凱證言稱,送禮是因為自己在恩施做項目需要在國土局辦理相關手續,希望和李勝榮搞好關係,以便所從事的工程項目得到其關照。
大權在握的李勝榮,確實“關照”了不少人。在李勝榮的關照下,陳凱在辦理項目土地使用證以及用地審批手續過程中,享受了“綠燈”待遇。
“他是公司主管單位負責人,希望能夠得到他對公司業務上的支持,我的兒子當時也在當地國土部門實習,希望得到關照。”證人覃某在解釋送禮原因時直言。
和陳凱一樣,覃某在辦理項目工地審批手續同樣得到了關照和配合,覃某公司每年年審都能順利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