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不正當獲取信息需擔責
對於商家以欺騙方式來獲取用戶賬號密碼的行為,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表示,用欺騙的方式獲取個人信息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微博賬號作為記錄個人網上活動並且根據實名賬號能夠鎖定特定個人的信息,其賬號和密碼本身就屬於個人信息。且微博賬號和密碼與個人的隱私聯繫緊密,非法獲取後也在一定程度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當獲取個人信息後對用戶造成了不利後果或者直接的經濟損失時,可以直接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向商家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而商家獲取個人信息能否構成刑事犯罪,韓驍認為還應考慮獲利金額、獲取信息人次和信息用途等因素,另外,商家作為違法行為人也可能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
韓驍建議,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平台的提供者都有義務提示公民在網絡活動中注意保護個人的信息安全,作為公民也更要有保護自己個人信息不受非法侵害的意識。(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