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解“夾心層”的房屋焦慮,還應該在共有產權房上謀篇布局。當前,有的地方出台《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在共有產權住房的出租、回購、再上市以及後期監管等方面進行創新、突破和提高。比如嚴格再上市管理,滿足更多無房家庭住房剛需。
歸根結底,紓解“夾心層”的房屋焦慮,需要在穩定房價、增進權益上下功夫。正如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明確的,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如何理解這種機制,可歸納為兩點,一是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既支持合理自住購房,又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一定程度上說,住房是衡量美好生活的一項重要指標。構建高端有市場、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多層次住房供應,讓每個人都住有所居,任重道遠。但是,只要尊重房地產市場規律,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政府該補位時不遲疑,該保障時不缺位,就能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讓包括“夾心層”在內的民眾實現“安居夢”,更有歸屬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