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行政院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副總局長謝慶欽今天表示,由於慶富公司承造第14艘巡防艇逾期90天,“海巡署”解除契約,後續未建造的巡防艇將再招標,並向慶富求償新台幣12億餘元。
據中央社報道。謝慶欽指出,慶富船廠於2013年承造28艘100噸巡防艇案,近日因出工率持續下滑,10月平均僅達13%,11月1日至19日出工率為0%,海洋總局於10月27日、11月6日、11月10日、11月17日及11月23日5次行文預告慶富船廠及負連帶保證兆豐銀行,另監造單位船舶中心多次催促趕工後,雖有零星派工,仍因缺料問題,無具體改善,幾無施工進度。
根據海洋總局資料,原訂與慶富於4月30日交船第14艘巡防艇,經展延工期共119.5天(颱風3.5天、廠區風災受損100天、一例一休16天),完工日期展延為2017年8月28日,截至今天中午12時為止,已逾完工期限90天,符合契約解約要件。
海洋總局表示,海上執法機關迫切需要提升海域執法能量,依合約規定自即日起與慶富船廠解除本案契約,並以書面通知慶富船廠解除契約,並將其刊登不良廠商;不予發還各項保證金,並通知連帶保證銀行撥付履約保證金、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等全數款項。
至於已交船的13艘巡防艇後續保固及未交船的15艘巡防艇,海洋總局表示,將另行招標,所增加費用將向慶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求償12億餘元,以確保機關最大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