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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機密給媒體 新加坡官員遭罰款
http://www.CRNTT.com   2017-12-21 17:18:18


  中評社香港12月21日電/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官員向“海峽時報”記者洩漏機密資料,觸犯法令,遭新加坡法院處以罰款。至於獲悉機密資料的記者則接獲警方警告。

  新加坡“海峽時報”總編輯費南德茲(Warren Fernandez)指出,這是媒體業不好過的一天,官方機密法令涉及層面廣泛,涵蓋所有與政府有關訊息。不論喜歡與否,新聞工作者必須要遊走這個困難的地帶。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建屋發展局物業管理經理黃漢源被控今年5月底到7月中旬,在未獲授權情形下洩漏簡化轉售交易計劃資料給一名女記者。

  中央社援引報道,黃漢源5月底以慶生為由,邀涉案女記者共同慶生,不料幾杯黃湯下肚,雖提及建屋局正籌備簡化轉售交易計劃,但仍說明這是屬於機密資料,不可以報道。

  不過,星媒女記者7月中旬仍透過手機簡訊詢問更多細節,黃漢源不僅回覆,還透露有關當局也會設立新的一站式轉售平台。

  這名女記者事後以電子郵件詢問這項計劃的相關政府部門。由於媒體提問內容十分具體詳細,新加坡政府懷疑有人洩密,因此報警處理。

  全案經新加坡國家法院審理後以違反官方機密法令相關規定為由,判處涉案的黃漢源新幣2000元(約新台幣4萬4423元)。

  這起案件並不是涉及媒體記者洩漏官方機密的首例。新加坡1992年“商業時報”在官方數據出爐前,搶先刊登新加坡第二季經濟成長初步估計報道,結果總編輯與記者均分別罰款新幣4000元(約新台幣8萬8846元),另也有3名涉案者被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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