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醫保按病種付費推薦目錄發布
各地按不少於100個病種開展按病種付費 個人費用負擔不增加
人社部近日公布了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病種推薦目錄,130種疾病被列入目錄。按照要求,各地應確定不少於100個病種開展按病種付費。人社部強調,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確保群眾個人費用負擔不增加。
所謂按病種付費,就是指通過統一的疾病診斷分類,科學地制定出每一種疾病的定額償付標準,社保機構按照該標準與住院人次,向定點醫療機構支付住院費用,使得醫療資源利用標準化,即醫療機構資源消耗與所治療的住院病人的數量、疾病複雜程度和服務強度成正比。簡而言之,就是明確規定某一種疾病該花多少錢,從而既避免了醫療單位濫用醫療服務項目、重複項目和分解項目,防止醫院小病大治,又保證了醫療服務質量。
人社部公布的推薦目錄中共計130個病種,包括急性心肌梗死、白內障、肺結核、帶狀疱疹、食管惡性腫瘤等。其中絕大多數都是針對手術治療的,僅有少數為非手術治療,如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ALL),治療方式為誘導緩解化療(初治患者);還有幾個病種的治療方式是中醫治療。
人社部要求,各地應選擇診療方案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臨床路徑穩定、綜合服務成本差異不大的疾病開展按病種付費。根據國際疾病分類、手術與操作編碼系統,確定具體病種,以住院手術病種及部分單純性治療項目為主,逐步將日間手術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醫保基金病種付費範圍。在確定付費病種時,堅持專家論證機制,組織專家對病種名稱、主要治療方式開展論證,確保臨床使用規範有效,標準制定科學合理。
人社部指出,《醫保付費病種目錄》為各地開展按病種付費的推薦性目錄,主要為各地提供病種選擇。各地可在此基礎上,根據醫保管理水平和醫療技術發展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醫保付費病種範圍,但應確定不少於100個病種開展按病種付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