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4日電/中央網路報今天“透視集”專欄文章說,賴清德以“行政院”院長身分在“立法院”質詢台上高傲地稱自己是“‘台獨’工作者”,又說“台灣沒有九二共識”及“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這些說法完全逾越了“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職責身分,把“國家”帶入了“國安”危機。
文章指出,“九二共識”存在於兩岸間,最明顯的時間點,是從2008年到2016年,這八年裡,大陸的國台辦與海協會,“中華民國”的陸委會與海基會,密切交往,最高峰是2015年11月7日在新加坡舉行的“馬習會”,雙方都以國家領導人身分參加。台灣方面所主張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若大陸根本不承認,習近平豈會與會?這說明,“九二共識”其內涵雖雙方在言詞表述上各有不同,其意義已共行於兩岸。
其次,所謂“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是胡言亂語,因為依照“憲法”,“我國”國名叫“中華民國”,“台灣”只是個地名,全世界更無“台灣”這個“國家”。
賴清德初上任時,說自己是“主張‘台獨’的政治工作者”,如今一躍而為“台獨”工作者”;“主張‘台獨’勉強可說是思想層次,“‘台獨’工作者”則是行動層次,亦即,賴清德利用“行政院”院長職權,在實際執行悖逆“憲法”的工作。
尤其讓人吃驚的是,他這些話是在“立法院”受“立委”質詢時說的,而且說得鏗鏘慷慨,在與“立委”言詞交鋒中,看出他心中已無“中華民國”,更無許多台灣人民所追求的兩岸共同營造的一個更好的“中國”。
對於“九二共識”,中共在十九大前已將它從戰略的“一中原則”,修改為戰術的“反對台獨”,意味“反對台獨”是對台的“工作”;賴清德的“工作”與大陸的“工作”直接碰撞,這難道是蔡英文所說的“善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