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5日電/日前,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法院對該省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支持檢察機關訴訟請求,確認被告大餘縣礦產資源管理局未依法履行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行為違法,責令該局對繳費義務人逾期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加收滯納金。
大餘縣是馳名中外的“世界鎢都”。2017年7月,大餘縣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有三家礦業公司欠繳2013年至2015年礦產資源補償費180餘萬元,大餘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先後三次下發限期繳費通知,三家公司以資金周轉困難等原因多次申請緩繳,該局根據企業實際困難,同意暫緩繳納。8月3日,其中一家公司足額繳納拖欠的礦產資源補償費44萬餘元。8月4日,大餘縣檢察院向該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採取有效措施依法追繳被拖欠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及相應滯納金,依法對拖欠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9月1日,該局向大餘縣檢察院複函,稱8月10日已向欠繳的兩家礦業公司下發限期繳納通知書。後因該局未將這兩家礦業公司欠繳的136萬餘元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入庫,2017年12月,大餘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因贛州法院對行政訴訟類案件實行分片管轄,該案由贛州市章貢區法院受理。今年1月,在案件審理期間,大餘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將兩家礦業公司欠繳的136萬餘元礦產資源補償費全部徵收入庫。
法院經審理認為,對采礦公司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是大餘縣礦產資源管理局的法定職責,雖然該局在徵收過程中多次向欠繳公司下達限期繳納通知書,但三家公司欠繳的礦產資源補償費至2017年8月、2018年1月才全部徵收入庫,公益訴訟人大餘縣檢察院的訴訟請求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判決後,贛州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以此案為警示,要求轄區內礦產資源管理部門梳理此類案件,積極履行職責,及時挽回國家損失。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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