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網評:強推殯改是典型的“唯上不唯法”
來源:東方網 作者:朱永華
收繳焚燒、強行起棺、嚴厲打擊取締非法生產、銷售棺材並遏制土葬用品流通……為完成上述目標,上饒下轄12個縣區相繼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招聘殯葬執法大隊工作人員30名。要求:能夠承受較高的工作強度和工作壓力……”5月7日,江西省上饒市餘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一則公開招聘信息,這預示著上饒殯葬改革正往縱深方向繼續推進(據5月22日《法制日報》)。
雖然沒有明確的時間考證,但“入土為安”的喪葬習俗文化在中國至少也有上千年歷史,坊間對於逝者尤其是祖先的敬畏與尊崇更滲入骨髓,無論怎樣的逝去,坊間百姓第一想到的就是如何讓其有尊嚴的入土為安。尚若有人在逝者的墳頭上動土挖墳,即便是逝者的後人也會遭到強烈唾棄和譴責,如果換著他人,不只是會受到唾罵,更會受到封建法律的嚴厲懲治。因此,從先秦開始,挖墳掘墓不僅是重罪,會受到“以嚴威重罪禁之”的懲罰,更被官府和坊間百姓列為“十惡不赦”,甚至會“斬立決”。
即便是按照我國現代法律制度,未經法律授權和逝者後人直系親屬同意,無論出發點是什麼,挖人墳墓都可能涉嫌“侮辱屍體罪”,而且這是國家刑法所規定,地方政策法規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抵觸是基本常識,從這個角度看,江西上饒地方放政府出台“一刀切”的火葬政策,儘管符合國家殯葬改革要求,但對於已成事實的土葬,“強行起棺、強行火化”,不僅違背公序良俗,極大傷害了逝者家屬的感情,讓“善政變惡”,在法律上更值得商榷。尤其讓人感到諷刺的是,當地政府組織人員在對一80多歲逝者“強行起棺火化”之後,居然還對外通報稱逝者家屬“情緒平穩”,權力之霸道令人何等“心寒”。
受到傳統土葬習俗文化根深蒂固的影響,對體現節約資源和生態保護的殯葬改革有意見、不支持甚至產生抵觸情緒,不僅完全可以理解,更需要行序漸進的加以教育和引導,既不能生硬的“一刀切”,更不能違法行政甚至“以暴制暴”,而從上饒市弋陽縣的實際做法來看,主政者顯然是把完成“5個100%”當成一項短期任務目標,不惜用違法行政的手段來建造全市殯葬改革的“樣板工程”。表面上看,戈陽縣是在積極推動殯葬改革,但實際做法卻暴露出“唯上不唯法”的畸形政績思維。他們明知道“強行起棺”既違法也是坊間百姓之大忌,等於是在對逝者後人親屬的心上“捅刀子”,會讓全縣百姓為之唾棄和心寒,但卻依然“步步緊逼”,甚至挖人墳墓還要讓其家屬親人“情緒平穩”,這不僅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更是在曲解國家殯葬改革初衷,是在以殯葬改革之名來滿足自己畸形的政績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