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五星紅旗”除了是涉及“違憲”的政治問題之外,還在實務上存在著不可行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倘“公投案”獲得通過,台灣當局就必須根據其內容進行立法,禁止懸掛五星紅旗。倘此,在台灣地區舉辦的任何國際性或區域性、綜合性或單項性的體育比賽,大會的所有文件都不得標示五星紅旗;大會的開閉式的入場式,以及頒獎禮的升旗儀式,都不得使用五星紅旗。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當然不會接受這個屈辱的規定,必然會拒絕參賽。如果沒有“金牌大戶”中國隊的參加,該運動會必將失色,沒有任何意義。正因為如此,台北市和高雄市籌備國際性或區域性的運動會時,就因擔心中國隊抵制而導致運動會失去光彩,而專程到北京輸誠,就連民進黨“新潮流系大姐大”陳菊也不敢怠慢。
更嚴重的是,在奧運會等國際性或區域性的運動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以五星紅旗為隊旗,中華台北隊以五環梅花旗為隊旗,這是國際奧委會及亞洲奧委會等國際性及區域性體育組織規定的。倘在台灣地區舉辦的區域性運動會,執行台灣當局的法律規定,禁止五星紅旗,就將必然被這些區域性體育組織視為違反其規定,取消其主辦資格。那麼,蔡政府連僅有的“參與國際活動”的機會,也將會被剝奪而流失。
劉曜華在與民進黨中央黨部高層聯絡,要求對該“公投案”提供協助,動員黨工們參與連署,但遭到部分黨工抵制的信息曝光時,社會輿論曾一片嘩然,而民進黨中央只得連忙解釋,這是應“友人”的要求而作,並非是民進黨中央的項目。如果作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手下的陳英鈐,踐踏蔡英文“維持現狀”的政策取向,就將會“拍馬屁拍到馬蹄子上”,吃不了兜著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