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納稅是基本義務,要合理引導和規範
在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看來,一直以來,在電商平台開一家代購網店並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朋友圈裡的“微商”更是零門檻。然而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也需要對此類電子商務經營行為進行引導和規範。邱寶昌說:“剛開始的時候,電子商務初期,所謂的代購所謂的銷售大家持一種包容的態度,通過電子商務的發展,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也需要引導和規範,所以我們對一種新的東西要有包容和審慎,又要有合理的引導和適當的規範。”
明年1月1日起,代購將受《電子商務法》約束
邱寶昌表示,即將於明年實施的《電子商務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需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這將對代購、微商等行業起到規範作用。
邱寶昌告訴記者:“海關在檢查,我認為他是在落實現有規定,在強化執法的環節上,並沒有是有新法規出台。而在到明年1月1號以後《電子商務法》實施的時候,對這種微商的所謂代購的問題、微信平台的經營問題、微商銷售的問題應該要按照《電子商務法》的規定去進行規範經營。在國外去購買商品到國內來銷售商品,它是一種經營活動,那麼經營活動按照我們《電子商務法》的規定,不管你是微信平台還是微商,都要受《電子商務法》調制,那都要依法照章納稅,所以說納稅是基本的義務,這個在我們《電子商務法》上明確規定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納稅,這是他的義務。”
來源:中國之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