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修例防濫用司法覆核
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程序問題嚴重,有建制派議員表示,特區政府除了修改法例防止聲請人濫用司法覆核外,亦要推出配套措施,包括收緊相關法援申請及設立收容中心,防止公帑被濫用,保障市民生活安寧。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昨日表示,認同保安局建議修訂《入境條例》改善免遣返聲請和上訴的程序,包括訂明聲請人須在符合提出免遣返聲請資格起三個月內提出,除“非常特殊”和“無法控制”情況外,否則逾期聲請將不獲處理。梁美芬認為,政府不能將難民個案的處理責任由行政轉移至司法部門,應設立更清晰法例,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跟進免遣返聲請統一審核機制有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十分認同司法機構與律政司磋商,探討修訂法例,以更有效率地處理酷刑聲請。
對於保安局早前提出修訂法例建議,防止聲請人濫用司法覆核,她期望當局盡快提交相關草案予立法會審議。她又說,政府亦需繼續研究其他措施,例如參考外國做法,設定公費法律支援的上限,防止聲請者濫用程序及虛耗公帑,以及設立收容中心,避免部分等候聲請結果的人士,外出參與違法活動。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