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1日電/“現在當個官真不容易,什麼都被查個底掉……”北京某單位的中層幹部老劉感慨道:“我只是個處級幹部,每次報告個人事項都戰戰兢兢,生怕漏報了什麼惹來麻煩!”
每年1月,中國縣處級以上官員都要費神費力做好一件事,那就是填寫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表格,以備紀委查驗。
老劉說,官方2010年就出台了幹部報告個人事項規定,“但頭幾年管得還不嚴,報上去也不怎麼核實,基本都能過關。”而現在紀委每年都按20%比率查驗表格內容,“一查出問題,輕則要你說清楚,重則警告、撤職。誰還敢糊弄?”
老劉最怵的不是自己真有什麼不義之財要隱瞞,而是10多頁的表格涵蓋了個人、配偶、子女等主要親屬的收入、股票、基金、房產和財產狀況,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現漏報。比如,主要親屬的收入和財產狀況,有時真弄不清,只能對親屬千叮嚀萬囑咐,別給自己惹麻煩。
前些年,面對腐敗猖獗,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曾是輿論熱點話題。官方也一度在一些地方探索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新疆、廣東、浙江、四川、湖南等多個地區進行了官員財產申報公示試點。
其中,新疆阿勒泰地區在2009年進行了首次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共1054名官員參加,包括時任及退休三年以內的正、副縣處級幹部,以及在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中掌有實權的科級幹部,申報率達到98.97%,被輿論贊為中國首開先河之舉。
但這些試點沒多久就無疾而終,更沒有得到推廣。其主要原因是,財產公開制度遭到許多官員抵觸,導致幹部隊伍“軍心不穩”。同時,財產申報內容也缺乏有效核實手段,就算公開了,很少有官員因財產申報不實受到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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