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人才激勵,給企業“安馬達”。人才是企業創新的源泉,也是影響企業創新動力的一大痛點。據預測,到2025年,我國重點推動的十大領域人才缺口近3000萬,結構性人才缺口將成為制約中國製造由大轉強的關鍵瓶頸之一。建議率先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實施新動能領軍人才和卓越工程師行動,國家層面建立新舊動能轉換中貢獻突出的科技與產業融合發展人才庫,建立健全獎勵表彰體系和制度。同時,引導和鼓勵各地依托行業領軍企業、相關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建設一批產業協同育人平台、新興產業培養和發展基地,配套建設人力資源產業園等。
四、落實知識產權保護,為企業“護航程”。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還不到位,企業維權取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效果差,嚴重影響企業創新積極性。建議:一是繼續推進知識產權司法體制改革。總結北京、上海、廣州的經驗,積極推進知識產權法院建設。同時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嚴重和屢次侵權者要將其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黑名單”,限制或禁止其參與市場經營活動。二是加強創業創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原始創新、二次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三是促進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有機銜接。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標準,實現行政執法與司法裁判標準的有機銜接,有效提高企業維權效率。通過築牢知識產權的防線,為企業創新升級保駕護航。
(中評社報道組:徐夢溪 林艶 張心怡 張爽 後方支援記者:徐明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