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港澳台同胞和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台案件1.7萬件,辦理涉港澳台司法協助互助案件9502件。簽署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全覆蓋。審結涉僑案件1.6萬件。會同中國僑聯出台意見,在福建、海南等11個省區市開展涉僑糾紛多元化解試點,促進涉僑糾紛有效化解。
創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機制。推行網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務,推進“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福建等地法院優化升級跨域立案訴訟服務,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推廣車載法庭、移動背包科技法庭,讓“流動的人民法庭”更好滿足群眾司法需求。深化涉訴信訪改革,方便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落實人民陪審員法,增強陪審員廣泛性和代表性。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在線調解平台建設,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擴大律師調解試點,進一步發揮律師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堅持合法自願原則,各級法院以調解方式結案313.5萬件。
五、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意見,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制定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實施意見,健全審判監督管理機制和懲戒制度,健全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健全常態化改革督察機制,開展集中督察,編發55個司法改革示範案例,推廣各地先進經驗,提高全國法院改革整體效能。
健全法院組織體系。認真落實新修訂的人民法院組織法。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設,六個巡回法庭審結案件1.7萬件,妥善處理一批歷史形成的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實現了審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等改革目標。設立上海金融法院,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推進省以下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原則,進一步優化職能配置。
推進訴訟制度改革。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證機制,強化庭審功能。積極穩妥實施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基層法院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829.9萬件。
持續深化司法公開。出台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31條舉措,加強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台建設,拓展司法公開廣度深度。截至今年2月,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公開案件信息3.7億項,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庭審259萬件,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文書6382萬份,訪問量226億次,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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