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結果顯示,在參與調研的國家中,丹麥人在路不拾遺方面表現最為出色,82%的被刻意塞滿了鈔票的遺棄錢包,都被路人悉數上交給警察。瑞士人的表現也毫不遜色,無論錢包裡有錢還是沒錢,及時返還率均介於73%到78%之間。
組織調研工作的蘇黎世大學研究員米歇爾·馬雷夏爾分析稱,或許人們往往更傾向於把將撿到錢包中的高額現金據為己有和盜竊行為、侵占贓物聯繫起來,而且根本就不希望自己產生與之相關的罪惡感。
馬雷夏爾表示,從自我認同的角度來看,人們希望眼中的自己是誠實的,而不是一個竊賊。這就意味著,不願歸還撿到的錢包並且據為己有者,勢必會迫使自己調整自我印象,為撿錢不還而付出心理代價。而瑞士人素有拾金不昧的傳統,大部分人認為撿到東西不歸還,是一種恥辱和人性的墮落,並無法承受由此帶來的心理壓力和折磨。(博源)
(來源: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