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違紀違法和集體違紀交織,涉案民警具有反偵查能力,市紀委單獨查辦這個案件,存在一定困難和壓力,不能只靠賀州市本地力量來解決。”“要整合力量形成壓倒性優勢,從嚴從快,堅決突破!”2017年9月2日,自治區紀委召集自治區黨委第六巡視組、駐公安廳紀檢監察組、賀州市紀委召開專題會議,對案件發案特點精准研判,決定把該案作為公職人員充當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傘”的重點案件來處理,堅決把問題查清楚。
自治區紀委第七監督檢查室主導開展前期調研,梳理出案件概貌,找出問題症結,提出解決思路。自治區紀委主要負責人多次聽取匯報,協調解決問題。
按照“一案一授權”原則,自治區紀委指定駐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牽頭核查。“派駐上級公安機關紀檢監察組,查辦下級公安機關違紀違法案件,具有專業優勢和資源優勢,更能排除干擾。”自治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雷永達說。
結合監察體制改革實際,自治區紀委監委探索“室組聯動、組市聯動、室市聯動”新模式,成立由自治區紀委監委指導、第七監督檢查室統籌,駐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牽頭,賀州市紀委監委配合的專案組。
千斤重擔大家挑。自治區紀委監委以“室”為主導,統籌“組”和“市”力量,分工明確、步調一致,形成查辦賀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輔警充當“保護傘”案“一盤棋”。
撕開突破口
面對複雜的案情,駐公安廳紀檢監察組迂回出擊,首先調查巡視發現的應立未立涉黃刑事案件。
自治區公安廳高度重視專案工作,要求相關警種和地方公安機關密切配合。2017年11月,由駐廳紀檢監察組直接指揮,柳州市公安局抽調精兵強將,赴賀州和廣東、湖南等省,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固定部分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