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建設科技中介體系。主要是加強科技中介建設,發揮其服務、評估、經紀和咨詢等職能,為科技創新實體提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具體包括:制定統一的中介服務機構標準、定期開展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和審查、提升中介服務機構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強化中介服務機構的人員培訓和日常管理等。
充分重視企業在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過程中的主體作用
文章指出,企業作為創新活動的主體,承擔著開發、轉化、應用和推廣的職能,需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企業在產學研深度融合中的主體地位,從機制上推動其實現持續性的技術創新。企業也要主動貼近市場,準確把握科技發展趨勢,提供有市場前景的產品和服務,提高創新的成功率和效益。
要強化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引導創新資源更多地向企業集聚,建立健全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以及在創新目標、資源配置、組織實施過程中的主導作用。要不斷加大對企業創新的支持力度,積極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聯合創新,重點支持公共技術研發平台、中試基地和成果轉化基地的建設。
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帶頭作用。要從戰略上加大考核權重,使企業更加注重長期技術能力的培育,從而改變各種短視行為,加大技術研發投入,促進產品結構調整,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雖然具有創新的動力和活力,但科研人員不足、科研資金缺乏、技術不夠雄厚等難題普遍存在,在引進和使用新技術、參與科研項目和自行開展技術研發方面普遍存在困難。因此,需著力扶持中小企業做好產學研深度融合,解決中小企業科技人才短缺的問題,並對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支持。
總的來看,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是順應當今世界科技創新發展趨勢的有力舉措,針對當前存在的“學”“研”與“產”脫節的突出問題,應建立科學有效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機制,建設和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在這方面,我們不能簡單地照搬西方經驗,需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現狀和產學研結合的實際情況,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的產學研深度融合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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