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於損害和危害“一國兩制”的動亂必須堅決制止
1.對“一國兩制”實施中出現的動亂必須制止
鄧小平先生在《我們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一文中指出,“某些動亂的因素,暴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會有的。”[10]並且預計有大、中、小三種情況(嚴重波動、大的波動、小的波動)。總有一種力量試圖損害香港的利益,損害國家的利益。並指出損害“一國兩制”的勢力主要來自內外勾結。造成波動的原因,不會來自中央,中央是堅定不移地實施“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和特區的利益,但是不能排除來自香港內部和香港以外的外部勢力的干擾和破壞。鄧小平先生在《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一文中指出,“某些動亂的因素,暴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會有的,老實說這樣的因素不會來自北京,卻不能排除存在香港內部,也不能排除來自某種國際力量。”[11]動亂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鄧小平先生指出,“一些混亂是人為的。這當中不光有外國人,也有中國人。......製造混亂是很容易的。”[12]今天香港發生的動亂就是內外勢力勾結製造的。中央對於損害“一國兩制”的動亂必將堅決處置。內外勢力勾結製造動亂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但是,只要我們堅定地有效地的採取措施完全可以制止動亂,讓發起動亂勢力的圖謀永不可能實現。鄧小平先生在《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講話》一文中指出,“中央的政策是不損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港不會出現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13]“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預,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14]鄧小平先生明確指出,“如果發生嚴重的波動,中國政府也會勇敢的面對災難作出決策。”[15]清楚地表明,中央有承擔,有信心,有能力解決動亂。發起動亂的勢力不要低估中央政府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和能力。
2.中央、特區和居民要共同配合制止動亂
“一國兩制”事關中華民族復興的偉業,事關香港的命運,事關香港居民的利益。因此,對危害“一國兩制”的行為,國家、特區和居民有共同責任止暴制亂。鄧小平先生指出,“亂就要干預,不止中央政府要干預,香港人也要干預,總會有人搗亂的,但絕不要使他們成氣候。”[16]“干預首先是香港行政機構要干預,並不一定要大陸的軍隊出動,只有發生動亂,大動亂,駐軍才會出動。但是總得干預嘛。”[17]所以,特區政府必須依法懲處暴亂活動,特區居民應該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止暴制亂的行動。中國政府不僅堅定地支持特區政府和愛國愛港居民的止暴制亂的行動,而當一旦出現暴亂不可控制,必將會依法採取果斷措施止暴制亂。
3.香港居民的團結是防止和解決動亂的一個重要的條件
鄧小平先生指出,“只要香港同胞團結起來,選擇好的政治人物來管理香港就不怕亂,就可以防止亂,即使發生亂,也不會大,也容易解決。”[18]所以,愛國愛港的力量團結起來,就能夠解決動亂。今天參加止暴制亂,就是為明天的社會穩定,為子孫後代造福。愛國愛港力量已經行動起來,進行了多場守護香港,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置動亂的集會,顯示了維護香港社會穩定的力量,繼續努力一定能夠取得最終的勝利。
4.止暴制亂的目的就是由亂變治
鄧小平先生指出,“如果發生動亂,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預,有亂變治。”[19]“如果中央有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20]說明中央干預不是破壞“一國兩制”,而是因為有人破壞“一國兩制”,讓“一國兩制”變形走樣,通過干預,撥亂反正,讓“一國兩制”重上正軌。所以,污蔑中央干預是損害“一國兩制”純屬無稽之談。恰恰相反,中央干預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意,也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一項權力。中央行使這一項權力,也是履行憲法和基本法的憲制責任。是對國家負責,對特區負責,對人民負責的體現。社會動亂既不利於發展經濟,也不利於改善民生。澳門回歸前的治安動亂,直接影響了澳門的經濟發展,擾亂了澳門居民的安居樂業,引起了人心的恐慌。當解決了治安動盪,穩定了人心,社會才能集中精力謀發展,才能達到改善民生的目的。
因此,希望繼續實施一國兩制,希望香港穩定發展繁榮,希望香港居民安居樂業,大家必須攜手起來,旗幟鮮明的反對和制止動亂。不辜負鄧小平先生“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期盼,不辜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業的使命。
(作者為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