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批評,以黎智英為首的“亂港四人幫”一直以來的所作所為都是勾結外國勢力,詆毀國家,煽動港人反中。今次動亂是極端暴力,但黎智英仍要美化暴力,與爭取自由、民主是背道而馳。“若果香港一落千丈,他肯定是千古罪人,斷送前人所作的努力。”
引狼入室淪美棋子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指出,黎智英的講法顯露出漢奸本色,引狼入室,甘願做美國棋子,目的就是要搞“港獨”。他強調,香港已經有充分自由,若然經濟不好的話,只會民不聊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香港人追求幸福,追求經濟繁榮,但黎智英等人就剝奪香港人免於恐懼的自由。”他又說,黎智英要求美國協助香港,正正是反對派勾結外力的證據,不打自招,是“現代吳三桂”。以黎智英為首的“亂港四人幫”就是要達至破壞“一國兩制”以致搞亂國家的目的。
破壞憲政秩序即叛國
從西方多個國家處理內亂、分裂的法例可以看出,破壞憲政秩序就是叛國,危害憲法規定的憲政秩序就可以作為叛國行為處理,任何國家都不會容忍分裂國家的行為,世界各國對叛國、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會嚴厲懲處。
美國最高可判死刑
根據美國憲法第三條,當中將叛國定義為“發動反對美國的戰爭,或擁護美國的敵人、並給予他們任何形式的援助。”法庭規定需要至少兩名證人目擊被告進行叛國行為,而兩人目擊的行為必須相同,或被告在法庭認罪,才能判被告罪名成立。叛國的刑罰可以最高至死刑。出生於美國的Mildred Gillars,在二次大戰期間,因為在電台廣播打擊美軍士氣以及放大美軍恐懼的節目,最終被控叛國罪,罰款一萬美金,以及監禁10至30年,最終12年後獲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