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蓓莉指出,澳門充分發揮自身溝通東西方的獨特優勢,與世界各國特別是美歐、葡語系國家和周邊國家開展相關領域的友好交流合作,既促進了自身發展,又推進了中國與有關國家的雙邊關係。“根據基本法規定和澳門實際需要,特區積極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和各類國際會議,發出澳門聲音,提升了澳門的國際影響力,配合了國家的多邊外交。”
“一中心、一平台”作為澳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公署落實外交惠澳方針的重點方向。
沈蓓莉介紹,公署在這方面積極作為,通過授權特區對外商簽航班協定,支持澳門國際機場發展新航線、航點,提升澳門的通達能力;用好外交資源優勢,支持“世界旅遊經濟論壇”與世界旅遊組織深化合作,協助提升論壇規格和影響力,增強澳門旅遊業話語權,同時深化與“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的交流合作,支持其做大做強;還指導特區妥善應對反洗錢、稅務等領域國際評級和審議,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近年來,公署還積極發揮外交資源優勢,為澳門更好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助力。
沈蓓莉介紹,公署搭建周邊國家“市長參訪計劃”等對外交往平台,指導澳門擴大友城交往範圍並進一步做深做實,深化與老撾、越南、柬埔寨、馬來西亞等周邊國家在“一帶一路”框架下務實合作;授權或協助特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商簽司法協助、投資保護、稅收信息交換、避免雙重徵稅等領域雙邊協定或適用相關領域國際公約,加強與沿線國家的法治合作;授權或協助特區對外商簽互免簽證協議,給予特區護照免簽或落地簽待遇的國家和地區達到144個,特區護照含金量進一步提升。
“我們還積極推進《金伯利進程國際證書制度》《開普敦公約》等適澳手續,為澳門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發展航空器融資租賃、毛坯鑽石貿易及珠寶等特色產業提供國際法層面助力。”沈蓓莉說,通過支持特區與國際組織簽署實習生項目,推薦特區公務員參與國際組織初級職員項目,支持特區社團申請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咨商地位等,為特區培養適應“一帶一路”建設需要的國際化人才拓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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