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國家治理體系轉化為治理能力,將制度體系轉化為治理效能,要注意四點:
第一,黨的領導是實現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保障。能不能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關鍵在黨,要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進行,科學謀劃、精心組織,遠近結合、整體推進,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到位。還要“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把黨的領導貫徹到黨和國家所有機構履行職責全過程,推動各方面協調行動、增強合力”。
第二,國家治理體系涉及到多領域、多層次、多維度的制度安排,要做到堅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銜接,統籌頂層設計和分層對接,統籌制度改革和制度運行,體現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的統一。優化治理結構、理順協同機制、形成制度合力,才能夠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第三,國家治理涉及到黨政部門,還有人大、政協、司法、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只有實現各歸其位、各盡其能,發揮有效功能,做到良性互動,形成主體合力,才能夠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第四,因為國家治理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我們要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多措並舉,發揮綜合效應。在治理運作的方向上既可以從上到下,也可以從下到上;既可以群眾自治,也可以協商共治。
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關鍵在於執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制度制定得再多再好,沒有落實,也只是空中樓閣,流於形式,成為一種擺設。如果只是制定制度而不落實制度,“狗熊掰棒子,掰一個丟一個”,再多的制度也不管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制度是硬約束不是橡皮筋”。制度一經形成,就要嚴格遵守,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種行為,使制度真正成為黨員、幹部幹事創業和服務群眾的硬約束,把制度的籠子扎緊扎牢。
第一,要抓好制度的執行,各級黨委和政府以及各級領導幹部是重點。要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帶動全黨全社會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健全權威高效的制度執行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堅決杜絕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的現象。
第二,要抓好制度的執行,就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新時代幹部隊伍建設的重大任務。把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要提高執行力,首先就要增強本領,各級領導幹部要增強學習本領、政治領導本領、改革創新本領、科學發展本領、依法執政本領、群眾工作本領、狠抓落實本領、駕馭風險本領。當前我們要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也面臨許多艱難險阻,還需要闖過許多激流險灘,將制度體系轉化為治理效能決非輕而易舉之事,所以我們還要發揚鬥爭精神,增強鬥爭本領。
第三,要抓好制度的執行,就要統籌兼顧、科學運籌。有效的執行力取決於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政策設計、運作模式、激勵機制和技術應用,還需要我們增強系統性、協同性和科學性,要制定出將制度轉化為治理效能的科學評價標準,在做深、做實、做精、做細上下功夫。
第四,要抓好制度的執行,還需要做好監督工作,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落實好責任制和問責制。解決好不作為、不想為、懶政怠政問題,用制度來約束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完善激勵機制,提高效率效能,要為幹事者撐腰,讓幹事者心情舒暢,讓幹事者得實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經過長期實踐檢驗,來之不易,必須倍加珍惜;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必須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把握黨和人民在我國國家制度建設和國家治理方面走過的道路、積累的經驗、形成的原則。我們要發揮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將我國的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馮俊(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原院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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