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點:金錢開道。
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是整個事件的始作俑者。無論是孫小果案再審還是多次減刑,二人都是以錢開道,通過行賄多名公職人員獲取非法利益。對他們來說,如果把人拉下水是唯一目標,手段上也就會無所不用其極。
法院認定二人觸犯的罪名很多,但就孫小果案件而言,二人行賄是案件走偏的起點。
第二點:金錢開道成功後的沆瀣一氣。
在孫鶴予和李橋忠通過行賄謀取非法利益的過程中,不受誘惑堅持原則、堅守法律的人,一定大有人在,我們今天看到的,都是沒經受住的誘惑的。“收人錢財,替人消災”,一些人收受錢財後積極出謀劃策。
也有些人並未直接收錢,但在領導的授意或朋友、同事的招呼下,也選擇了違背職責和法律。一個人,當他考慮問題的落腳點不再是原則和法律,而是怎麼做才對孫小果有利的時候,他就已經成為孫小果的“保護傘”;“保護傘”越來越多,孫鶴予和李橋忠的目標一步步實現。
可見,“保護傘”形成,核心是四個字:利益勾連。其中,既包括孫小果父母與“保護傘”之間通過金錢建立起來的勾連,也包括各“保護傘”之間通過領導、同事、朋友等感情因素建立的勾連。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路只有一條:切斷所有利益勾連。
來源:央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