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腐敗主要呈現三個方面的特點:一是精准反腐,履行了中央提出的突出重點、精准有力目標,強化了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行業的監督;二是強化標本兼治,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過程中更加注重統籌性、系統性,提升了反腐敗綜合效果;三是深化基層反腐敗,通過巡視巡察一體化等方式強化治理了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向《法制日報》記者總結稱。
建立健全監察法律體系
樹立中國特色廉政自信
2019年,多部黨內法規頒布實施。
1月1日,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開始實施,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部署,帶頭強化自我約束,把監督執紀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做到正人先正己。
1月31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印發實施,以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
7月,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印發《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以確保國家監察權規範和正確行使。
9月1日,中共中央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為黨的問責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