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9日電/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建議政府緊急修例,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列入《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職業病類別附表2,以免重蹈當年沙士時,受感染醫護人員未能獲僱傭條例保障的問題。
據香港電台報道,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吸收沙士時的經驗,保險業早在今次疫情開始時發出通告,新冠肺炎確認屬於勞工保險的保障範圍,即使僱員在家工作,萬一工作期間感染亦屬保障範圍。
但羅少雄指出,由於政府未修改法例,亦未有發聲明保障公務員在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的處理,公務員一旦在工作期間感染可能會有問題,認為政府應該盡快透過聲明或修例的方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