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披著法律外衣的抹黑行為?以事實為依據
面對當前國際上一些國家假借法律之名,實際上企圖污名化中國的行為,如何應對? 柳華文認為,中國要堅持主權國家豁免的原則,對於這種誣告濫訴的行為,該澄清的澄清,該駁斥的駁斥。“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各國都應以國際法為基礎開展工作,而不是隨便地評判、裁判其他國家應對疫情的法律責任。同時,尊重世界衛生組織的權威聲音,而不是道聽途說,任意、任性地對其他國家進行指責。”
金燦榮認為,新冠肺炎病毒是全人類的公敵,科學上尚未找到病毒來源,就有人來指責中國,這對全球抗擊新冠疫情都是極其不負責任的。“現在各國應合作,而不是挑撥離間。”
毛俊響表示,現實中,一國承擔保障健康權的義務,但是一國沒有能力也沒有義務做到避免任何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不能把出現任何傳染病疫情造成的損失,都視為是締約國違反了義務。
毛俊響認為,在疫情發生後,中國在控制和治療新冠肺炎方面,切實履行了國際義務。“在中國出現疫情之後的兩個月內,一些國家遲遲沒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導致疫情在短時間內迅速失控。這種情況下,倒是真要考慮這些國家是否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