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嚴格通風,經營場所要具備與室外通風條件或換新風設施,營業時間內要增加通風換氣的頻次,確保店內場所空氣流通。空調等通風系統使用應參照《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夏季空調通風系統使用指南》(津新冠防指〔2020〕215號)執行。
(二)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對公共區域定時消毒,每天3—4次,並作好消毒記錄。每天兩次使用含氯消毒劑對垃圾桶進行消毒處理,使用帶蓋垃圾桶。保潔人員工作時須佩戴一次性橡膠手套,工作結束後洗手消毒。
(三)經營場所內有公共衛生間的,應每日打掃和消毒並做好消毒記錄,並為顧客提供洗手液或消毒用品,保持空氣流通。
(四)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國家、市、區等相關部門要求,可隨時暫停經營。
五、經營場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