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時任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現任延安市檔案館館長李慶鋒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決定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延安市寶塔區第二中學教師侯綏利違反工作紀律,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時任延安市寶塔區第二中學招生辦主任蘭海(現已離崗)違反工作紀律,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時任延安市寶塔區第二中學德育處主任,現受聘擔任該校副校長的謝東平違反工作紀律,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解聘其副校長職務。
時任延安市寶塔區第二中學主管學籍工作的副校長範昕濤(現已離崗)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時任延安市寶塔區第二中學校長樊海峰(現已離崗)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