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26日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發文貼出這七個問題,但又搞了不少“小動作”。他在貼文中放上選舉主任的照片,還叫囂“不知蔡女士(選舉主任)正在承受多大的‘政治壓力’,周末加班工作是否需要入住安全屋”。有香港網友質疑,黃之鋒這些手段是在煽動“手足”針對選舉主任。還有網友貼出圖片,諷刺黃之鋒去年被裁定區選提名無效前,在候選人簡介會上借機搗亂的醜態。
據港媒此前報道,黃之鋒20日遞交表格,欲參選立法會九龍東選區,但他拒簽擁護基本法“確認書”。香港特區選委會要求,獲提名者必須在提名表格內簽署“確認書”,聲明擁護“基本法”以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其提名無效。《大公報》18日發文指出,反對派參與立法會選舉時,必須簽署“確認書”,若參選人公然高呼“光時”口號、鼓吹“港獨”“自決”,顯然是違反國安法。在立法會選舉提名期,若有反對派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實屬咎由自取,與人無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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