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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台北市議員黃郁芬。(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31日電/時代力量黨主席、前“立委”徐永明涉入SOGO經營權行賄案等遭檢調約談,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黃郁芬今天要求要求黨中央在相關案情釐清前,對徐永明停權處分,並送交黨部紀律委員會議處。
“立法院”爆發多名“立委”涉賄弊案,現任“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等3人,以及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等共5人,疑涉接受有意奪回SOGO經營權的李恆隆賄絡,施壓“經濟部”並推動公司法第9條修法;“立委”趙正宇則涉收殯葬業者賄絡,在內政委員會上施壓營建署,替殯葬業者關說變更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土地劃分;檢調今大規模搜索,兵分65路,出動7位主任及27位檢察官,約談6名前後任“立委”及涉行賄者李恆隆、陳明瀚、鍾克信等63人到案。
媒體報道,黃郁芬表示,建請徐永明以大局為重,盡快對外說明,以釐清外界對於時代力量涉貪之疑慮。待調查結果釐清前,自請停止一切黨內職權,以昭時代力量之公信。
黃郁芬說,也建請黨中央比照前“立委”高潞‧以用助理涉補助案,應秉持一致標準、一視同仁,盡速啟動黨內調查程序,協助檢調釐清案情。並建請決策委員會,比照前“立委”高潞‧以用助理涉補助案,做成決議,在相關案情釐清前,對徐永明做成停權處分。
黃郁芬說,根據《時代力量紀律裁決規章》第二條第九款,“妨害黨之聲譽,其情節重大者”為違反黨之紀律,徐永明涉案一事明顯損害黨之聲譽,建請決策委員會做成決議,將徐永明送本黨紀律委員會議處,在全案司法程序尚未結束前,徐永明不宜參選下屆決策委員會委員,以避免日後全案定讞,再次影響本黨聲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