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5月開始,沾益區綜合執法局將執法權下放到鄉鎮,盤江鎮政府劃撥行政編制、統一配備服裝、執法記錄儀,“有責無權”的問題得到緩解。“有了執法權,群衆更配合,我們開展工作底氣更足、也更順利了。”嚴隊長說。
權力下放基層,簡化辦事流程,以此減輕基層幹部的工作負擔,這樣的改變也發生在浙江紹興柯橋區柯岩街道。前不久,一名街道專職網格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一起垃圾偷運偷倒事件,派出所、環保、城管等部門迅速響應,不到12小時即處理完畢。
如此高效得益於柯橋區實行的“集中辦公”制,區裡派駐街道的工作人員全部入駐街道辦公,由街道負責管理。“一方面充實了基層力量,另一方面也解決了原來多頭管理、權責模糊的問題。”柯橋區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說,“隨著各類社會資源、管理權限和民生服務有序下放,因職能壁壘造成的幹部幹事創業放不開手腳、負擔重等問題有所緩解。”
為基層放權賦能,如何確保幹事實效,真正減輕幹部負擔,各地在不斷探索。8月1日,《山東省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工作條例》)開始實施。山東省司法廳副廳長齊延安介紹,針對影響基層幹部減負獲得感的權責失衡、督導考核泛濫、資源緊缺等問題,《工作條例》對症下藥、精准施策,要求根據實際制定動態變化、長效管理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以解決一些困擾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難題。
“最重要的是把不必要的審批、手續、檢查去掉,讓基層幹部騰出手來抓落實。”雲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澗彝族自治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楊輝建議。
基層治理更高效
根據基層實際精准施策,資源向一綫傾斜,提高辦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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