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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撐引新科技 盼法庭帶頭推動
http://www.CRNTT.com   2020-08-21 10:29:32


(圖片來源:大公報)
  中評社香港8月2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法律呢行‘以人為本’,用腦比較多,唔需要用電腦計好多數……”有十多年參與營運律師行經驗的黃巧欣律師表示,大部分業界人士對文字“見慣見熟”,使用電腦的機會比其他行業相對不高,未必人人認識資訊科技以至人工智能。但她認為,法律界對科技的應用有望提升,“如果人工智能會令資源運用得更加好,令律師行發展更好,我相信大家唔會覺得係壞事。”

  本港的律師樓若只有五名合夥人或以下,一般被視為中小型律師行,佔全港律師行近九成,就法律科技應用上,中小型律師行普遍仍很落後。

  “有啲律師行仲係一、兩部電腦就搞掂,甚至有部打字機,已經做到我要做嘅嘢。久而久之,大家就好習慣。”黃巧欣說直至近年,業內新晉律師都習慣上網做法律研究,業內的科技生態才漸見改變。

  從中小型律師行營運者的角度看,黃巧欣說,業界對法律科技的應用,現時大多屬於“點樣可以更易管理律師樓,加快同事提供服務速度、減省人手,以降低成本。”她舉例提升電腦速度、設置伺服器令不同地區的辦事處聯繫起來,甚至只是多添一部打印機等等。

  簡化聆訊 省人手成本

  黃巧欣相信,業界對於認識科技新發展,並不會有大困難,“首先唔好驚”。而法院也要配合,業界才有空間和需求發展法律科技,“就算我哋行到幾電子化,但法庭一定要交hard copy(紙本文件),其實都好難嘅。如果大家一齊拍住上,咁咪好囉!”

  科技雖然有助案件審訊更有效、快捷,但堆積案件牽涉不同類型民事刑事案件,即使遙距審訊,也未必能解決堆積問題。黃巧欣認為,一宗審訊除了開庭聆訊階段,亦牽涉不同程序,若律師能透過電子平台等法律科技呈交文件,簡化聆訊處理,亦有助減省部分法庭工作,“前前後後慳啲,對整段審訊都有幫助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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