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由此,重疾險的產品設計和定價有兩個重要的基礎性內容,一個是重大疾病的定義規範,一個是重大疾病的發生概率,也就是經驗發生率。目前行業在用的這兩項基礎依據已分別使用了13年、7年,前者於2007年發布,後者於2013年發布,已經不能適應最新的情況。由此,行業啟動了修訂工作。
這次發布的2020版規範以及2020版重疾表,將是新的重疾險產品設計以及定價的基礎。
主流重疾險價格或略降
本次重疾定義修訂最主要的內容,首先是優化分類,建立重大疾病分級體系,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並對重症和輕症的賠付比例做差異化限定,輕症的賠付比例上限為保額30%。
比如,2020版規範將原屬於惡性腫瘤的TNM分期為Ⅰ期或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劃歸為惡性腫瘤——輕度,將其歸於輕症;而在舊規範中屬於除外責任不予賠付的部分早期惡性腫瘤,本次也納入了新規範“惡性腫瘤——輕度”;如黑色素瘤以外的未發生淋巴結和遠處轉移的皮膚惡性腫瘤、TNM分期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從這一角度來說,對消費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其次是增加病種數量,適度擴展保障範圍。比如,將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2020版規範新增了嚴重慢性呼吸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3種重度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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