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電/據大公網報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假若有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或宣誓,政府會考慮以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的既有機制,要求該人離開公務員隊伍。
聶德權在一電台節目上表示,公務員拒絕簽聲明,會令局方嚴重質疑他們是否不接納基本法,不適合在公務員隊伍中履行職務;但他相信,絕大部分公務員都不會有此問題。而未完成相關程序前,不會接受有關人士的升職、轉職或退休後延長服務申請。
被問及違反誓言是否有很大機會觸犯香港國安法,聶德權回應稱,擁護基本法,等於支持基本法將“一國兩制”方針制度化。聶德權相信,不難分辨公務員是對個別措施有意見,還是要針對、抗拒及敵視政府,處理過程中會小心,亦會給予同事申辯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