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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愛將丁允恭遭彈劾 丁隨即發聲明表態
http://www.CRNTT.com   2021-01-15 15:52:04


“監察委員”紀惠容(左)、王美玉(右)。(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1月15日電(記者 鄭羿菲)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去年9月爆出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性醜聞,在局長室與女記者發生性行為,並逼墮胎,引起社會熱議。“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15日下午2點半召開記者會宣布,“監察院”以11票全數通過彈劾丁允恭。“監察院”表示,丁允恭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全案已送懲戒法院審理。

  丁允恭在去年9月爆出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性醜聞,在局長室與女記者發生性行為,並逼墮胎,引起社會熱議。由於丁任職於陳菊市府,外界曾強烈質疑當時的高雄市長、現任“監察院長”陳菊包庇,而在陳菊表達“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後,紀惠容、王美玉隔天就申請自動調查丁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行為不檢,損及公務人員官箴及政府機關形象。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表示,丁允恭在2014年2月到2017年10月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Y女交往,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而丁允恭在2013年10月訂婚後,仍與Y女交往,關係複雜。兩人分手後於2017年2月27日在臉書上傳其與Y女合照,令Y女感到敵意、冒犯,也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丁允恭甚至在2017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丁允恭的行為造成Y女感受冒犯之情境,已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丁允恭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全案已送懲戒法院審理。

  高雄市政府未就丁允恭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不當行為主動了解調查,請高市府檢討改進,又針對丁允恭的三等功勛獎章,請“行政院”重新檢討獎章條例之規定。

  至於媒體報道有關Y女在2017年透過民進黨大老轉交陳情信給陳菊,“監察院”約詢前民進黨秘書長張俊宏、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陳菊等人,皆堅稱未接獲陳情信。

  在獲悉遭“監察院”彈劾後,丁允恭隨即發出聲明如下:

  1.有關於局長室發生性行為一事,確屬不當,且有違市民大眾對公務人員行止之期待,對此除已辭去公職以為負責外,也再次向社會表達歉意。有關此部分,本人願接受“監院”彈劾在內之種種處置,並無爭議與怨懟。有關本人因施政表現所獲頒之“行政院”功績獎章,亦將主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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