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1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日媒稱,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熔被控向前總統等人行賄的“親信幹政”案重審,首爾高等法院1月18日判處李在熔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檢方要求判處9年徒刑)。
據《日本經濟新聞》網站1月19日報道,當前三星在智能手機等主力業務領域面臨中國企業的激烈追趕,領導人長期空缺很可能給培育新業務等造成影響。
三星高管透露,三星內部此前樂觀地認為李在熔將被判緩刑,現在廣泛“受到衝擊”。三星集團在股票市場也出現動揺,旗下公司股價應聲下跌,三星電子股價一度較前一日下跌逾4%。
雖然根據韓國的司法制度,李在熔可以再次上訴,但韓聯社指出:“由於最高法院已作出(重審)裁決,(此次)高等法院判決成為終審判決的可能性很高。”
報道稱,李在熔2017年2月因相同嫌疑被逮捕和扣押。同年8月地方法院宣判,李在熔被判有期徒刑5年並被收監。2018年2月,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判處李在熔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他隨後獲釋,重返經營活動。因為已在獄中服刑約1年,此次判決後剩下的刑期為1年零6個月。
報道指出,對於三星創始人家族第三代掌門人再次入獄一事,多數人認為短期內對經營活動的影響有限。這是因為三星在各業務部門都設置了經營首腦,創始人家族一直向專業經營者授予相應權限。
據報道,李在熔上次入獄時間為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恰逢半導體繁榮期,三星電子的業績明顯增長。
不過,中長期投資計劃、併購以及錄用經營高管等都是財閥掌門人的專權事項。三星與日本企業在廣泛的業務領域進行交易,半導體相關供應商不無擔憂地表示:“三星作為主要客戶,如果無法確定中長期投資戰略,我們也很難確定業務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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