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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文明社會應該善待導盲犬
http://www.CRNTT.com   2021-04-09 00:23:06


  中評社北京4月8日電/網評:文明社會應該善待導盲犬

  來源:東方網 作者:王恩奎

  導盲犬進飯館住酒店遭反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被質疑。《法治日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目前,視障人士的“導盲權”仍遭遇諸多現實困境,一方面是導盲犬數量與視障人士需求之間存在巨大缺口,另一方面是社會公眾對導盲犬接受度不高,視障人士帶導盲犬出行的法定權利難以落地。(4月7日《法治日報》)

  電影《導盲犬小Q》裡,那只溫順忠誠、善解人意的導盲犬不知賺走了多少人的眼淚,導盲犬已成為盲人生活中的好夥伴,它是盲人的拐杖,生活的伴侶。據有關統計顯示,我國有1700餘萬名視力障礙患者,導盲犬是促進他們無障礙出行的工作犬。但平日裡,人們能看到的、出來走動的殘疾人卻不多,這與我們的公共場所和環境提供給殘疾人的方便不夠,有沒有關係呢?從公交司機和乘客都不願在盲人身上浪費一點時間看,有關係,而且很大。

  善待導盲犬就是對視障人士最好的關愛。導盲犬對於它們的主人來說,等於是第二雙眼睛,重要性不言而喻。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盲人可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但實際上很難做到。一直以來導盲犬難陪盲人乘車、乘地鐵等交通工具已是不爭的事實。時至今日,不少視障人士都有過帶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被“一拒了之”的尷尬,有的公共場所雖然未明確拒絕,但導盲犬進出其中卻遭遇“重重關卡”這對盲人來說無疑是一次次無情的精神打擊,這是制度關愛的短腿。

  《殘疾人保障法》第58條規定:“盲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國務院頒發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第16條也明確提出:“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無障礙服務”。視障人士是社會中一個龐大的特殊群體,作為需受照顧的群體對象,由於身體缺陷導致行動不便,尤為突出的是出行中的各種難題。善待導盲犬這不僅是對視障人群方便出行的最大幫助,也是對視障人士自尊心的最大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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