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9日電/隨著第四次工業革命走向縱深,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得到蓬勃發展和深度應用,人類社會發展進入數字時代,世界經濟數字化轉型是大勢所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加快建設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發揮數字經濟優勢,以經濟、社會、治理為重點,全方位推動數字化轉型,是我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的題中應有之義。數字化轉型是一項多領域、多主體、多環節的綜合性系統工程,需要從戰略高度出發,採用新的文化、過程、結構和策略,處理好相關重大關係,以順利推進這一戰略任務落實落地。
一是處理好技術和人的關係,確立以人為中心的數字化轉型價值目標。正確認識並處理好技術和人的關係,確立以人為中心的價值追求,是數字化轉型取得成功的根本遵循。不管是經濟領域,還是治理和生活領域,在推動數字化轉型進程中,要始終將人放在中心位置,借助現代數字技術產出更好的產品和服務,更好地滿足不同群體的多樣化和個性化需求,為公民和社會創造更大的公共價值。例如,在“智慧城市”建設中,不能把所有城市問題的解決依托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技術上,而應該遵循城市社會的複雜性特點及其內在運行規律和邏輯,以“友善的技術”更友好、更公平地滿足人們的需求、解決城市的問題。要全面防治新技術帶來的“數字鴻溝”“社會不平等”和“信息裸奔”,加快構築“數字化包容性社會”,讓人民能夠真正在數字化社會中提升幸福感,構築美好數字生活新圖景。
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係,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的數字化轉型合作夥伴格局。數字化轉型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的重大舉措,也是需要政府、市場、社會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的重大集體行動。政府除了發揮頂層設計、政策引導、規劃布局、標注制定、數字監管等作用外,還應有效動員和激發市場、社會力量參與,協同推進經濟、生活、治理整體轉型。各級政府要聚焦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數字核心技術攻關、數字應用場景打造等突破口和發力點,積極搭建市場力量、社會力量參與數字化轉型的“揭榜掛帥”機制,為不同實力、不同所有制企業參與數字化轉型創造條件,形成由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區域數字化轉型工作新格局。
三是處理好存量產業/設施和增量新產業/新基建之間的關係,形成覆蓋全行業、全產業鏈、全價值鏈的新興數字經濟體系。一方面,對存量性基礎設施和傳統產業,要順應消費升級趨勢,以產品和服務數字化、智能化為導向,利用數字化技術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鏈條的改造,深化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生產、運營、管理和營銷等環節的應用,發揮數字技術的賦能引領作用,提升企業和產業的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充分激發傳統產業的新活力。另一方面,數字經濟和數字化轉型更需要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助力和各類在線新經濟的帶動示範,因此在加大傳統產業數字化改造的同時,要高度重視5G 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基建”建設,推動工業互聯網、數字工廠、數字文娛、在線直播、遠程醫療、在線教育等新業態、新消費、新服務發展,培育新動能,推動經濟結構向以數字經濟為代表的新型經濟轉變。
四是處理好技術“硬”標準和制度“軟”規則之間的關係,形成更好適應社會複雜性、不確定性以及滿足消費者需求的整體性數字化解決方案。數字治理是數字化轉型的核心內容之一,對全面重塑數字社會的治理規則和機制,推動全社會的數據互通、數字化的全面協同與跨部門的流程再造,形成“用數據說話”“數字賦能”的精細化、現代化治理格局意義重大。這就要求我們在數字化轉型進程中,一方面要高度重視數據要素的所有權、使用權、監管權以及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等方面執行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制定,確保各類數據資源的合法安全使用。另一方面,要適應當今社會的不確定性趨勢及其對綜合治理的強烈需求,著力完善不同利益主體之間(政府部門間、區域間、政府企業間等)數據開放、數據共享、平台共建(城市大腦、城市大數據交易中心、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數字孿生等)等協同共治的“軟”規劃體系,完善數據治理的共同行動規則體系。依法消除各類“數據孤島”,形成有利於數據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域、跨專業、跨領域深度融合與互通共享的有效保障機制,讓數字治理為政府賦能,為市場增效,為社會賦權,圍繞“高效辦理一件事”“高效處置一件事”“高效協同預防重大風險”等關鍵領域,形成與當今具有高度複雜性、不確定性特點的社會相適應的綜合性解決方案,促進政府內外部機能之間的化學融合,實現整體性政府建設,破解市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痛點難點。
來源:光明網 作者:陶希東(上海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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