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辦黑惡案件政治性和業務性都很強,辦案質量不高、法律效果不好,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更無從談起。”會議要求,在常態化背景下,更要秉持客觀公正立場,持續更新司法理念,要作為制度嚴格落實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地市級檢察院對其他涉惡案件統一把關要求,必須通過閱卷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把“一個不放過、一個不凑數”真正落實。
用好提前介入偵查、認罪認罰從寬等制度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期間,最高檢為推動更好履行主導責任帶動辦案質效提升,要求加大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工作力度,強調對所有涉黑案件要全部提前介入,變被動退查為主動引導。
相關數據顯示,專項鬥爭期間,涉黑犯罪案件退查、延期率持續降低,2020年涉黑案件審查起訴環節“案-件比”降低到1:2.8。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檢察機關主導作用的典型制度設計。2020年起訴的涉黑涉惡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已達70%以上,有力瓦解了黑惡勢力“攻守同盟”,充分發揮了準確及時懲治犯罪、提高訴訟效率、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
“在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中,各級檢察機關要更好地履行主導責任,進一步用足用好提前介入偵查、認罪認罰從寬等制度。這既是寶貴經驗,也是基本要求。”最高檢負責人提出。
會議還要求,在常態化掃黑除惡中,要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涉黑涉惡犯罪、合法經營收入與違法犯罪所得、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等界限,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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