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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逃稅怎能屢禁不止
http://www.CRNTT.com   2021-04-30 11:15:18


 
  在中國社科院國際法所副研究員何晶晶看來,演藝人員通過陰陽合同、業務拆分逃稅,這種行為本身確實有比較強的隱蔽性。縱然有其他明星被處罰的教訓,在巨大利益誘惑面前,這種現象也難以根除。

  有影評人士透露,“限薪令”發布後,很多明星還是會想盡各種辦法來應對。一些明星依然掛著出品人、製作人等身份賺錢,將親戚、經紀人安排在劇組領片酬,或將部分片酬轉化為投資、股權等分紅,甚至乾脆簽訂“陰陽合同”弄虛作假。

  影視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責任。由於其對公眾特別是對青少年的影響深刻存在,更應該遵守法律法規,嚴守道德底線和社會規範。極度拜金主義、無視職業操守和法律底線的行為,定會遭到社會唾棄。

  記者注意到,雖然鄭爽在其最新回應中稱“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但該事件已經在業內掀起了新的波瀾。天眼查數據顯示,近期已有10餘位明星注銷了其名下的工作室等關聯公司。更有媒體報道,近年來有75位一線藝人共計注銷了200家關聯公司。

  資料顯示,個人工作室屬於個人獨資企業,可以免征25%稅率的企業所得稅。明星以個人工作室名義拍戲、拍廣告,屬於企業經營所得,綜合稅率比個人所得稅要低得多。至於這些明星接連注銷工作室,是為了工作需要,還是出於其他目的,目前尚不得而知,但已有評論稱“娛樂圈要‘地震’”。

  偷稅逃稅於法不容,一旦查實必須付出代價。我國刑法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同時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稅務部門、廣電管理部門應當針對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開展常態化的抽查、調查。發現涉嫌違規的,應嚴厲查處,並考慮從重處罰。”何晶晶認為,要嚴格影視劇合同管理,嚴控影視劇製作成本和演員片酬的比例,溯本清源,糾正行業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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